中央紀委公開曝光六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日前,中央紀委對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進行公開曝光。這6起典型問題是:
遼寧省城鄉建設集團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志虹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18年春節期間,劉志虹先后14次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高檔白酒等禮品,價值人民幣近3萬元;先后5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2018年1月28日晚,劉志虹違規組織公款支付的宴請,宴請費用共計2462元。劉志虹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科教文衛體委員會主任馬清貴違規公款吃喝問題。2013年3月至2017年7月,時任自治區科技廳廳長馬清貴及有關廳領導、部分處室負責人在未履行公務接待審批程序、未列接待清單的情況下,多次在北京兩個賓館個人用餐或接待用餐并簽單記賬,共計消費4.6萬元,其中馬清貴本人參與消費1.73萬元。上述人員返回寧夏后仍報銷出差伙食補助。上述餐費由馬清貴主持召開廳務會會議研究決定,由科技廳下屬公司以會議費名義,多次向北京兩個賓館轉賬,并開具會議費發票平賬。2014年12月至2017年2月,科技廳機關及下屬5個事業單位,違規向正處級以上領導干部發放固定電話費2.86萬元,其中馬清貴領取2700元。馬清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退賠相關費用。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安徽省亳州市生態環境局副調研員劉朝中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宴請等問題。2018年4月8日至4月18日,劉朝中作為省大氣污染防治第十二督察組副組長帶隊對宣城市開展督查期間,分別于4月8日晚、4月15日晚、4月17日晚先后3次違規接受被督查單位、企業組織的宴請,并違反當地規定飲酒。此外,劉朝中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劉朝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責令退賠應由個人承擔的費用。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湖北省水利廳漳河工程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易遠洪違規批準下屬企業購買超標準公務用車問題。2016年11月至2018年2月,經易遠洪主持局務會研究同意,漳河工程管理局下屬3家企業先后購買了3臺進口汽車、1臺國產汽車作為一般公務用車,分別是1臺價格為55.7萬元的進口商務車、1臺價格為50.5萬元的進口越野車、1臺價格為57.2萬元的進口越野車、1臺價格為48.89萬元的國產越野車,購車價格均嚴重超過湖北省規定的標準,且違規配備進口車。易遠洪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易遠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現職。超標車輛依規被處理。
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屯昌縣支行原黨組書記、行長杜傳師違規組織公款吃喝等問題。2014年9月至2018年8月,屯昌縣支行以會議、學習等名義,或在春節、端午、國慶等節日時點,先后68次違規組織干部在食堂吃喝,共計消費78169元,費用從食堂伙食費和福利費中支出。杜傳師對上述違規公款吃喝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并組織、參與吃喝。杜傳師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被免去現職。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青海省化隆縣教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馮忠豪為其女違規操辦婚宴并收受禮金問題。2018年5月,馮忠豪在為女兒舉辦婚宴時,違規收受教育局部分工作人員及下屬學校校長禮金共計3.8萬元,并在按當地規定程序報備時弄虛作假,隱瞞實際收受禮金和宴請人員情況。教育局黨組成員、機關紀委書記李貴生參加馮忠豪女兒婚禮并隨禮,對婚禮現場發現教育系統部分管理對象參加婚禮并隨禮的問題,未對馮忠豪及相關人員進行提醒。馮忠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李貴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指出,上述6起問題中,有的違規組織公款吃喝,有的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有的違規接受宴請,有的超標準購買公務用車,有的大操大辦、收錢斂財,有的紀檢監察干部不履行監督職責,甚至執紀違紀等,而且大部分違紀行為發生在黨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斂不收手行為。各級黨員領導干部都要引以為戒,自警、自醒、自重。
中央紀委有關負責人強調,習近平總書記近期對作風建設專門作出重要指示,要求鍥而不舍、持續發力、再創新績,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反“四風”工作指明了方向。各級黨員領導干部必須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加強黨性修養,牢記黨的宗旨,切實增強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在抵制歪風邪氣、弘揚優良作風上發揮“頭雁效應”。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保持政治定力,繼續嚴抓嚴管、守土盡責,堅決克服工作上的“疲勞綜合征”,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重點問題,聚焦關鍵少數,加強監督檢查,精準執紀問責,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對頂風違紀的,依規依紀依法從嚴處理;對“四風”隱形變異要時刻防范,早發現、早查處。要堅持以案促改,查找原因癥結,堵塞制度漏洞;加大通報曝光力度,強化身邊案例的警示教育,形成強大震懾。要堅持標本兼治,不敢、不能、不想一體推進,實現治理“四風”工作高質量發展。
“端午”假期將至,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繼續保持高度警惕,強化教育提醒,強化督促檢查,強化通報曝光,對發現的節日期間“四風”問題快查嚴處,不斷凈化節日風氣。
婚宴違規禮簿造假 費盡心機仍被免職
違紀違法問題通報
6月3日,中央紀委公開曝光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一起為青海省化隆縣教育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馮忠豪為其女違規操辦婚宴并收受禮金的問題。
2018年5月,馮忠豪在為女兒舉辦婚宴時,違規收受教育局部分工作人員及下屬學校校長禮金共計3.8萬元,并在按當地規定程序報備時弄虛作假,隱瞞實際收受禮金和宴請人員情況。教育局黨組成員、機關紀委書記李貴生參加馮忠豪女兒婚禮并隨禮,對婚禮現場發現教育系統部分管理對象參加婚禮并隨禮的問題,未對馮忠豪及相關人員進行提醒。
2018年10月,馮忠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同年10月和12月,先后被免去化隆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李貴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相關責任人受到相應處理。
事件回顧
2018年5月20日,是馮忠豪女兒出嫁的日子。在此之前的5月16日,馮忠豪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上報了《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事前情況報告表》,并做出了“不擴大規模、不請服務對象、不乘機收取禮金”的承諾。
5月18日,婚禮前2天,教育局工作人員聽說局長女兒要出嫁,提出要去婚禮現場幫忙,馮忠豪當即反對,對他們說:“單位的人我就不請了,怕影響不好,再說也是違反規定的,家里有人操辦這些事情。”
“局長啊,女兒出嫁是大事,也是局里的喜事,大家都來熱鬧熱鬧,再說婚禮上肯定會來一些領導和單位有工作聯系的人,家人要是招待不周,局長就沒有面子了……”教育局部分下屬勸說馮忠豪。
聽了下屬們的“忠告”,馮忠豪動心了。心想:“單位來的人多了對我影響不好,就讓局里的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參加就行了,其他人就不通知了,這些人在一起工作了十幾年,算是朋友了,應該不算違反規定吧。”他隨即安排工作人員邀請局里科級以上人員參加婚禮,指定兩名辦公室的人去準備婚禮相關事宜。
此時,他把紀律規定拋到了腦后,想當然地認為這樣做就不會有問題。但在婚禮當天,令馮忠豪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
5月20日婚禮當天,馮忠豪發現,本縣教育系統就有100多人來參加婚禮,再看到教育局及下屬學校工作人員的禮金就有3.8萬元時,他心中忐忑不安。
為什么有這么多系統內部的人員來參加他女兒的婚禮?他詢問辦公室工作人員:“怎么這些所屬學校的校長、副校長、部門主任都來了?”工作人員回答,他們只通知了局里科級以上領導,其他人怎么來了,他們也不知道。
“大家既然來了,我也不能給請出去啊,那樣太不近人情了。再說了,有些人家里辦事我也隨禮了,他們給我回禮也是禮尚往來,以前出的錢也能收回來。但是得想個辦法把這些人來參加婚禮的事情隱瞞下來。”馮忠豪沒有去制止來參加婚禮人員的隨禮行為,欣然接受了管理對象的禮金。
婚禮結束后,馮忠豪苦思冥想了很長時間,為了隱瞞婚禮當天發生的事情,他想到要虛報參加婚禮的人數、禮金數。隨后,他又買了一本婚禮當天使用的同款禮簿,編造了一份人數為84人,禮金為2.38萬元的禮簿,并按照虛假禮簿的情況向有關部門上報了《黨和國家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事后情況報告表》,并在兌現承諾一項中填寫了“承諾了的事項做到了嚴格遵守”。
查處經過
2018年7月16日,海東市紀委監委收到群眾舉報,反映化隆縣教育局局長違規操辦女兒婚禮,邀請管理對象參加并收受禮金的問題。
隨即,海東市紀委監委成立核查組,赴化隆縣進行核實。
核查組找到馮忠豪,要求他如實向組織說明操辦其女兒婚禮的情況,馮忠豪拿出他悉心編造的禮簿和向有關部門報備的情況報告表,堅持說就這些人參加,收到的禮金也就2.38萬元,這些都是一些老領導和一起工作了十幾年的朋友,沒有其他管理對象參加婚禮。收的禮金多數都是按照農村習俗每人收200元,算是禮尚往來。
“馮忠豪提供的禮簿,多數都是單位工作人員,親屬只有少數幾人,而且禮簿上只記錄了禮金,沒有記錄酒、鞋墊等禮品,這不符合當地婚禮習俗,這個禮簿很可能是偽造的。”這是核查組在案情分析會上討論的結果。
核查組展開了進一步核查,通過走訪參加婚禮人員和外圍取證,核查組初步掌握了馮忠豪收受管理對象禮金的事實。面對確鑿的證據,馮忠豪如實交代了違紀事實,并表示愿意如數上交違紀所得。
“明知收受下屬和管理對象禮金是違反紀律的,你為什么還要收取,并且向組織隱瞞實際情況?”
“我有僥幸心理,認為自己偽造了禮簿,不會有人發現問題。通過學習黨規黨紀和接受組織談話,我認識到,我給女兒操辦婚事過程中接受管理對象禮金是典型的違紀行為,而且我不但沒有如實向組織報告,還采取隱瞞、欺騙的做法,這是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我愿意接受組織的任何處理決定,愿意向組織上交全部違紀所得。”馮忠豪反思道。
2018年10月17日,馮忠豪上交了全部違紀所得。經化隆縣委批準,馮忠豪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于同年10月和12月,先后被免去化隆縣教育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
中國紀檢監察報20190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