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學院學生工作的發展規劃,制定學生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劃,對二級學院的學生管理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考核。
(二)負責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擬定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統籌協調、督導考核各二級學院學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開展新生入學體檢、開學典禮、年度學生管理工作總結表彰等大型活動。
(四)負責開展新生軍訓、國防教育和學生預征入伍等重點武裝工作。
(五)負責學生宿舍(公寓)的調配,協調、指導學生宿舍管理工作,加強宿舍文化建設。
(六)負責學生學籍管理、學生檔案管理、資助工作、學生保險理賠等事務。
(七)負責學生的獎勵和處分。
(八)負責學生工作隊伍建設和管理,指導、協調二級學院做好班主任(輔導員)的選拔、聘任、培養和考核工作。
(九)負責學院學生干部隊伍建設,統一選拔、培養、任用學生干部,指導院學生會開展工作。
(十)負責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工作,開展心理普查、心理咨詢、心理健康教育活動等。
(十一)負責學生穩定工作,組織開展控流保學工作,協調處理校內學生突發事件、群體事件及意外事故的處理。
(十二)完成院黨委、行政和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